如果您不同意税局对您的纳税申报的评估,请务必提交反对通知信
如果您不同意税局对您的纳税申报的评估,请务必提交反对通知信
以下是纳税人在审计后前往税务法庭要求延期提出异议的情况。如果您错过了提交异议通知的截止日期,您仍可在截止日期的一年内向CRA(税局)申请延期。如果CRA拒绝您的申请,您可以向加拿大税务法庭提起上诉。
到目前为止,我们大多数人都可能提交了2018年的纳税申报表。加拿大税务局公布的税务申报数据显示,CRA已收到其预计在2019年报税季度收到的估计3000万个人纳税申报表中的1840多万份。如果你或你的配偶或伴侣是自雇人士,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到6月17日(但是,任何欠款都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支付)。
今年,91%的申报者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交(与纸张相比),截至目前处理的三分之二的申报均显示退款,平均为1,627元。本税季提交的回报中只有20%显示欠款。剩下的14%是 “零回报” ,意味着没有欠款或欠纳税人的款项。一旦您提交,您可以在短短八个工作日内收到退款,假设您以电子方式提交并已注册直接存款。在CRA发出您的评估通知和任何退款之前,可能需要八周的时间才能退回纸张。
如果您不同意CRA对您的退税的评估,您可以通过提交异议通知(CRA表格T400A)正式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为正常提交截止日期后一年或评估通知书上印刷日期后90天,以较晚者为准。如果您错过截止日期,您仍可在截止日期的一年内向CRA申请延长时间。如果CRA拒绝您的申请,您可以向加拿大税务法庭提起上诉。这就是去年年底最近一个案件中发生的事情,该案件涉及一名纳税人,他向法院请求延长时间,在该时间内为其2011年和2012年的纳税年度提出异议通知。CRA于2011年和2012年发布的初步评估通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9日发布。在2014年底的某个时候,CRA对纳税人的回报进行了审查。作为该审查的一部分,CRA审计员于2014年12月8日致函纳税人,要求他向CRA提供收据和文件的副本,以支持他在计算其业务收入时扣除的费用。纳税人收集他的文件并邮寄给CRA,只有相同的信封和文件归还给他.CRA在2011年和2012年发布的初步评估通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9日发布。在2014年底的某个时候,CRA对纳税人的回复进行了审查。作为该审查的一部分,CRA审计员于2014年12月8日致函纳税人,要求他向CRA提供收据和文件的副本,以支持他在计算其业务收入时扣除的费用。不久的几个星期之后,CRA发出一封信和一个电话,其中审计员向他解释 “他没有正确地分类他的文件。” 她指示他重新分类他的文件并准备一份电子表格逐项列出费用。她还告诉他,她的办公室正在从渥太华搬到萨德伯里,这增加了发送给她的任何邮件可能无意中被错误传送的可能性。结果,纳税人决定通过传真而不是通过邮件将文件发送给CRA审核员。2015年4月传真至CRA的文件包括16页,包括传真封面页,解释与其业务有关的费用的整版信函,以及列出2011年& 2012他们支出的各种时间表和表格。2015年5月11日,另一位CRA审计员致函纳税人,告知他已完成2011年和2012年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查,并且CRA将重新评估他,以便扣除近27,000元的业务费用扣除2011年,2012年扣除近22,000元的业务费用。该信还说,如果纳税人不同意上述变更,他可以在收到重新评估通知后提出异议。CRA提醒他截止日期,写道:“要提出异议,您需要在重新评估通知之日起90天内。”
在纳税人收到这封信的那天,他打电话给CRA,并解释说他最近向前一位审计员传真了各种文件。 CRA告诉他,没有迹象表明已收到任何传真文件,因此审计员要求纳税人重新提交文件。纳税人当天就这样做了,找出他以前传真过的文件包,并将其发送给新审计员。2015年5月19日,CRA发布了2011年和2012年的重新评估通知。
到2018年初,纳税人在与CRA收集官员的电话交谈中被告知,他没有为他的2011年和2012年的纳税年度提出异议通知。他被告知需要这样做,纳税人立即这样做,但不幸的是,这些反对通知被CRA驳回为“他们没有在重新评估通知之日起90天内邮寄”。
因此,此事在法庭上结束,法官审议了纳税人在2015年5月发送的16页传真是否可能被视为反对通知。法官审查了反对的法定要求,虽然这些要求很少(例如,你可以通过信件而不是使用官方的CRA表格),仍然要求“至少有一些迹象表明特定的纳税人反对评估”。
法官审查了纳税人的传真,并得出结论,16页传真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纳税人反对任何事情。结果,法官不得不“不幸”驳回上诉。正如他所写的那样,“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结果,因为证据清楚地表明,有几次(纳税人)向CRA发送了在审计过程中向他提出的文件,只是将这些文件归还给他,没有被CRA考虑过。如果CRA在最终审计之前审议了这些文件,审计结果和由此产生的重新评估的性质可能会更加有利。
然而,在一个脚注中,法官建议纳税人可以考虑根据“公平条款”向CRA申请纳税人的救济,这使CRA能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放弃利息和罚款。- 加拿大税局还有那么半点人性。
从上案例能看出和税局打交道,文件保存很重要,同时耐心,耐心是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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